学术课程咨询委员会

董事会政策:3.8

日期2019年6月

取代: 2009年6月


目的

协助确保课程的质量、相关性、连贯性和创新性 作为与更广泛社区的联系以及获得公共和私人资金来源的途径, 每个学术集群或课程可以建立一个学术课程咨询委员会 (亚太地区). apac将由各自学科的专家组成 大多数代表外部选区/关键利益相关者. 这些非理事机构 在没有立法授权的情况下向教员和行政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或补偿.

委员会的职责

  • 就课程和相关学术事宜提供建议,包括学术课程审查 如果合适的话,还要进行认证工作.
  • 提供对集群中影响教育的竞争环境的见解 或项目,以及当前和未来的行业标准,就业能力, 以及职业趋势.
  • 确定教师和学生的研究,咨询和经验的机会 学习的机会,并提供演讲嘉宾、实地考察和体验的来源 给学生的机会.
  • 扮演大使的角色,向专业团体宣传和教育这些能力 书院院长.
  • 为学院提供资源,如学术设备,筹款, 项目开发、就业安排和学生实习.

会员

  1. 亚太地区委员会将由学院以外的一位主席和一位教职员工联合主席领导.
    1. 主席将由成员的简单多数选举产生的非学院雇员担任 担任亚太地区主席,任期一年,最多可连任三届.
    2. 教师/职员联席主席将由所在部门的院长推荐 群集或项目驻留并由教务长任命,任期三年,可续期 术语.
  2. 委员会成员人数应由9至15人不等,除非获得授权 body.
    1. 理想的成员是由来自学术界的不同人口代表组成, 商业/工业,以及公共和私营部门.
    2. 委任的任期为3年,可续期,不超过33%的成员 更换的:在某一年更换的.
    3. 议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希望担任三分之一的成员 任期必须与亚太地区分开至少三年.
    4. 所有会员的服务由主持院长决定,院长有权撤销会员资格 以任何理由成为会员.
    5. 会员必须包括一名全职教员,一名全职管理员, 学院校友1名.
    6. 在主持会议的院长的决定下,亚太地区委员会可以包括当然成员,他们的 职位或专业地位使他们有资格成为亚太地区的持续资源.
    7. 教务处副校长和教务长将确认新的任命 在学年的8月15日之前收费.
    8. 每个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根据需要 在该项目或集群中,可根据需要安排额外的会议.

*认可机构规定的咨询委员会准则取代 这一政策.